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施行。届时,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两种情形加入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作出了修改完善。一是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二是将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同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两种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三种情形司机将被严处
对于严重超员、超速的校车司机和营运客车司机,11月1日起,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而现行的处罚规定均是罚款、扣分、扣留机动车这样的行政处罚。
对于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司机,下月起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同罪。
对于使用假驾驶证或盗用他人驾驶证的司机,《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也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市涉及驾驶人6千多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统计数据,我市目前有校车140辆,其中市区48辆;客运车辆1791辆,客运驾驶人2766人;危化品运输车辆3441辆,驾驶人3118人。
对这几类车辆,我市将重点监管,每月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在车辆上安装GPS实时监控行驶状态;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通报,违法行为每月必须清零,驾驶人扣满12分一律解聘,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开展安全教育。
新规为依法惩治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交通法规宣传、相关车辆管理及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治,全面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尤其是广大驾驶人的规则、安全、文明意识,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何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