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近日介绍,今年以来,太原市对“小土地证”相关办理程序和方法进行了改革和调整,简化了程序,降低了费用,进一步方便单位和个人办理,目前已为2500多户个人住宅发放“小土地证”。
“小土地证”全称为《城镇居民个人住房土地使用证》,是指居民每套楼房在一宗地内相应分摊的土地面积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小土地证”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城镇商品房、集资房等。
据介绍,购买一套住房,不仅要领房屋所有权证,还要领“小土地证”。也就是说,居民居住的房屋只有在上述两证同时持有的情况下,才算享有充分的完整的合法权益。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在房屋销售中已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分摊在各单元房中,因此房屋销售完毕后,购房者应把开发商手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割成个人“小土地证”,否则购买的房屋产权就不完整,一旦业主与开发商在土地方面出现纠纷,业主将很难维权,甚至影响到今后的房屋买卖交易、过户、变更、抵押等。
太原市从2002年开始发放“小土地证”,截至目前仅办理10万多户,而据估算,太原市有80万套以上国有土地住宅,“小土地证”办理业务覆盖率仍非常低。
为加速“小土地证”的办理,太原市缩短了相关手续的办理时间,并将个人住宅办理“小土地证”的费用从过去的110元左右降至18元。全市共设立了5个办证点,分别是市国土局、小店区国土分局、迎泽国土分局、杏花岭国土分局、万柏林国土分局,人们可以就近办理。据统计,今年以来,太原市共分割发放个人“小土地证”2500多户,个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不断推进。
太原市要求,六城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的住宅小区,凡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而未办理分割转让许可证的,相关单位要尽快组织业主办理,无正当理由没有为业主办理土地分割登记的单位,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停止办理土地供应、土地交易、规划调整、土地登记等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