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我市首批保障性限价商品房将于本月下旬起接受申请。
保障性限价商品房,指通过多种形式筹集房源,限定套型和销售价格,实行定向销售,用于解决城镇特定住房困难家庭和特殊群体住房困难的政策性住房。去年12月,我市出台《宜兴市保障性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期确定将位于新庄街道的“钱墅人家”一期部分经济适用住房转化为保障性限价商品房出售。根据《办法》规定,并经市物价局核定,首批保障性限价商品房控制面积(建筑面积)多层均价为3450元/平方米,高层均价为3700元/平方米,与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房销售市场价相比,分别降低17.86%和17.78%。
本次申请对象为两类人群:一类是具有我市宜城街道、新庄街道、环科园(新街街道)、高塍镇、开发区(屺亭街道)和芳桥街道常住户口的居民,以及户口虽不在以上地域,但在该地域有固定工作,且连续工作满两周年的人群。同时,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需满足人均房屋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城镇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即低于58800元;单身人士申请时,需满足男性年龄达到30周岁、女性达到28周岁,无房,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城镇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
另一类为在宜的相关人才,其申请购买时不受户籍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具体要求为:取得“211工程”院校本科学历,且具备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以上的人员;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其他特许人员。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子女)在本市人均房屋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
申请人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保障科工作人员介绍,申请人可前往宜城街道、开发区(屺亭街道)、环科园(新街街道)、新庄街道、芳桥街道、高塍镇住房保障服务窗口或各社区服务窗口,咨询并领取相关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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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保障性限价商品房能够“房尽其用”,其配售需经过审核、抽签选房、发放《保障性限价商品房选房资格证》等环节。同时,设定购房面积控制标准,多层住宅1人户家庭40平方米,2人户家庭60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家庭为人均25平方米,高层住宅1人户家庭50平方米,2人户家庭70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家庭面积为人数与25的乘积再增加10平方米。对于超过控制面积标准外的部分,按市场价格多层均价4200元/平方米、高层均价4500元/平方米销售。并控制最大套型面积,1至2人户控制在户均70平方米左右,3人及3人以上控制在人均35平方米左右。
针对购房付款方式,申购人可选择办理一次性付款,也可按揭贷款。保障性限价商品房在配售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需上市转让的,购房人应补交收益金,同时应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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