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税实施纳税人基础信息推送确认制度

来源:龙虎网-南京日报
2013-07-30
提要:  2013年7月起,南京地税机关实施纳税人基础信息推送确认制度,即税务机关每年一次(今年在7月,以后在每年的5月)将纳税人已登记的基础信息推送给纳税人确认反馈,如有变化,由纳税人主动更正,税务机关将视同纳税人已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实施纳税人基础信息推送确认制度后,税务机关不再实行...

  2013年7月起,南京地税机关实施纳税人基础信息推送确认制度,即税务机关每年一次(今年在7月,以后在每年的5月)将纳税人已登记的基础信息推送给纳税人确认反馈,如有变化,由纳税人主动更正,税务机关将视同纳税人已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实施纳税人基础信息推送确认制度后,税务机关不再实行纳税人设立、变更登记后开展的逐户实地核实措施,改成依靠风险管理实行抽查制度。

  今年7月,全市地税机关统一对实行网上申报方式的企业纳税人先行实施该制度。税务机关通过网上办税系统,以《纳税人基础信息推送确认表》的制式,把有关登记信息推送给纳税人,由纳税人在推送之日起的1个月内,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确认反馈。除了信息变化情况涉及到税务登记证件换发的,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之外,其他情况不需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由税务机关进行自动更改。

  实施纳税人基础信息推送确认制有利于更好地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较好体现了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充分尊重纳税人自主遵从税法的主体地位。推送确认制实施后,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因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不及时而承担责任的风险,同时将大幅提高设立、变更事项的办税效率。税务机关将主要精力放在风险管理和对不遵从行为的依法处理上,营造更好的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 王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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