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街头巷尾和小吃店一样多的地产中介门店此消彼长,没人否认中介这个朝阳行业的前景,但也没有人否认当前的惠州中介行业正在野蛮生长,正值“多事之秋”。
从“仙人跳”到A B单,从收加快费到炒作房源,这些原本只存在于购房者意念中的概率事件,在惠州竟然都能找到承载的蓝本,或许当你看到这份报纸,回想起你尚未淡去的购房经历时,你可能淡定地对自己说,原来我也是受害者。
惠州某门户网站调查数据显示,七成以上的购房者表示信不过中介,六成以上的购房者曾遭遇中介的上述潜规则,但超过99%当事人原则性选择了遵从,这些存在的潜规则往往游走于道德和法律之间的空白或边缘地带,进而演变成行业通行的不公开的规则。
监管真空让中介自己也成为受害者。7月15日,文中提及的“卧底”陈万友在惠阳公开贩卖盗来信息,交易现场被公安抓获,面对当事人指认,主管部门竟然发现难以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损失估算和取证也同样困难。
翻开相关法条,会发现粗犷、可执行性不强、陈旧僵化是其明显特征。譬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但具体标准未给定,等于没说。《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指出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若出现收受除合同酬金外的财物等损害他人利益行为时,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但如何处罚却无阐述,以至于各级政府常因证据不足、检查措施不力等原因无法有效地治理。
中介的法律监管几为空白,行业自律组织也难落地,从业人员具体执业规范更无从谈起,这些都是造成整个行业社会信誉低下的主要原因。加上入行门槛低、行业素质起点低以及行业自律的缺失,更让地产中介频频爆出事端。
我们不是“高级黑”,部分品牌中介固然建立起了规范的运作章程,但基本是惠州最大的隆塬地产也仅仅占据不到三成的市场份额而已。法律监管的依据都难以落地,我们还能期待什么?等待二手房网签系统投入使用,或只能请购房者擦亮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