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城镇化成为了刚刚过去的两会的热点,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定要站在新起点、取得新进展。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土地征收成为不可避免的问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律师认为征地过程中,公民在为自身争取利益的同时更应该学会武装自己,在面对问题的时候要学会扬长补短。互联网的产生加速度了信息的传递,互联网也成为了民众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但是作为法律领域,仅仅一知片解远远不够,术业有专攻,法律知识体系是一个成熟系统。公民在拆迁维权过程中应该学会以下的经验:
第一,善抓重点,善打痛点。法庭讲求有理有据才能触动法官,使自身处于有利的位置要能够抓住案件的重点成为最有力王牌。我们拆迁户在庭审与对方进行交锋的过程中,要能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而不是一味地向法官诉苦,抓住对方的痛点和漏洞进行反击,放大对方的缺陷,同时依托有利的证据,这会使我方大大加分。这也要求非常高的法务素养,很多拆迁户通过粗浅的学习对相关法规一知半解就开始了维权,结果就在稀里糊涂的状态下输掉了。
第二,逻辑严密,依法讲法。在以往的实践过程中,由于我国公民法律基础知识薄弱,对于法务系统的流程和运行逻辑都不甚了解,往往会用生活经验判断自身的情况,这样的经验主义很多时候会导致拆迁户错过取证的最佳时机。法庭上讲求的是证据,一切我们认定发生的事实在庭审过程中都要提供相关切实的证据才能作数,否则还需要法律裁决体系做什么呢?
第三,勿存侥幸,勿托人情。中国是人情社会,法律不外乎人情,很多人在问题出现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走后门,将自身性命攸关的大事托付给并不可靠的关系上显然是不明智的。这是社会大环境熏染的陋习,同样是人们侥幸心理在作祟,会徒增失败的风险。在我们新来的“关系”眼中,我们个人的生死往往比不上“大局”重要。
第四,请来外援,擦亮双眼。在遇到拆迁的案件,拆迁户能够请到的外援其实就是拆迁律师。那么与拆迁律师的沟通可以说是一门学问。很多拆迁户往往在进行律师咨询的时候其实仅仅想要权威的律师来承认他们的立场或者是给予他们肯定的信念,没有承受能力接受残酷的事实。所有的拆迁户都希望花最少的钱请来最好的律师。但是请一定要擦亮双眼,随着拆迁问题的热度持续升温,拆迁律师行业的体量也不断在增大,造成行业质量参差不齐。好的律师要能够以拆迁户的利益至上,能够为拆迁户遮风挡雨撑起一片青天。
五、善总结,要坚持。很多情况下的维权案件不会是一蹴而就额的。在收集例证到参与庭审,即使是失败的结果也要不断地总结。并且要坚持维权,坚信正义能够得到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