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开幕之际,全国政协委员、民盟省委副主委、政协郑州市副主席、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专兴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首次提出应该将土地质量纳入监管范围,提高到法律高度实施管理。
朱专兴委员说,民以食为天,无粮不稳,粮食是国家安全的命脉。粮食丰产一靠地,二靠天,三靠科技,四靠投入。土地是基础,土地质量是土地的生命,没有质量的土地再多也等于零,没有土地可以说就没有粮食,没有优质土地就没有粮食丰产的保证。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土地的法规和政策,确保18亿亩土地“红线”,取得了连年丰产的良好效果,但土地质量监管问题仍被忽视。一是重土地规模多,关心土地质量的少;即讲“占补平衡”主要指的是数量平衡,谈质量平衡的少,特别是城市周边征良田补劣地的比例很大,以劣质替代优质土地;二是土地自然老化质量衰减现象愈演愈烈。目前,全国沙化土地面积占国土地面积18%,土地流失面积占37%,这是一个可怕的数字;三是现代生化耕作导致土地质量下降亟待解决。
朱专兴委员认为,为提高土地质量观念,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当务之急是把土地质量安全标准进行量化,并实行土地保有数量与质量同步管理,将其写入《土地法》;农业“三项补贴”(粮食、种子、农机)增设土地质量涵养费专项补贴;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时,及时办理土地“数量占补平衡”又严把“质量占补平衡”关同步进行;各级政府的环保部门会同土地部门要把土地孵化生态功能监测纳入管理,建立土地生态质量档案;建立土地质量监测考核指标和年审制度。每年年审一次,并向社会公开对其动态变化的监测、审计和赏罚结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使用前,其“占补平衡”补充的等量土地,须由土地生态质量管理部门核定该地块的生物质量、自然生态环评和社会服务功能;在保证土地质量,功能逐年有所改善或至少不低于审批前所核定阈值的前提下,方可允许用地单位在规划界定范围内使用审批的土地;实行土地数量质量占补平衡离任审计一票否决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土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负总责,缺一不可;加强土地质量安全宣传,强化土地质量意识。确保土地安全,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谐幸福,美丽国家早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