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外来工可享公租房保障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应昂
2013-06-06
提要:  历时三年酝酿的《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日前在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定于6月29日起施行。记者昨日从珠海市法制局了解到,《办法》突出了对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优先保障,同时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  《...

  历时三年酝酿的《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日前在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定于6月29日起施行。记者昨日从珠海市法制局了解到,《办法》突出了对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优先保障,同时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

  《办法》规定,珠海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异地务工人员等五类人群。

  《办法》的一亮点是将异地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这样一来有利于增强珠海城市竞争力和对外来劳动力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投资营商和创业环境,也体现了对异地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珠海市法制局有关人士解释。

  不过,《办法》对异地务工人员的相关保障规定仍较宏观,“异地务工人员主要通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产业园区配套建设或其他机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就地就近解决基本居住需求,具体申请条件和配租方案由园区或企业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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