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讯(编辑 张佩薇 罗金婷)今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细化对2013年调控的要求。通知表示,对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央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据一手楼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另外,《通知》重申,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调节作用,对转卖二手房按规定收税。
而此前广州传得沸沸扬扬,是否允许补社保换购房资格一事,国务院通知则表示,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开发商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要求人力社保部门分工审查 骗购房资格中介要严惩
国务院重申要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要在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包括一手和二手;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另外,对于住房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审核工作机制。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点评:
广州本周因为补社保换购房资格问题吵得沸沸扬扬,房管局自收回发向中介的“不再允许补社保换购房资格”的口头通知后,截至目前仍未发出最新调控通知,但称会进一步研究,而今日国务院无疑为广州定调,称人力、社保等部门需分工审核,严格查处限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房价上涨过快城收紧二套房贷 重申计转手征20%所得税
在房贷政策方面,国务院表示将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同时,在房产税方面,国务院要求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点评:
收紧二套房贷早有风声,而本次国务院终于颁布圣旨,北大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表示,二套房贷的收紧对楼市确实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会增加广州市民购买第二套房的难度,因此成交肯定会下降。但是对广州房价的影响并不大,能够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不过,这是一种“有条件”的影响,关键还要看执行力度。
在四大城市中,对比今年1月份来自统计局的数据,北京一手上涨5.4点、上海上涨2.5点、广州上涨5.5点、深圳上涨4.7点。这或者意味着,广州收紧二套房贷的机会也不少。
而实际上,自2006年开始,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对个人转让房产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台补充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房产可实行据实征收,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税率20%征收个人所得税。文件还规定了我市个人转让房产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其中转让住房的应税所得率为5%,转让非住房的应税所得率为7.5%,本次国务院重申了该条规定。据中原地产区域总监潘婉霞表示,实际上现在广州有两种方法收税,20%为具实征收,总价的1%是核定征收,目前广州多选择用后者来收税,房管局并没有叫停,当然20%是比1%所收的钱多的,但是由于不是每套二手房都有原来的发票,所以也很难要求每套二手房都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税率20%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月内定房价控制目标 政府实行“逐级房价问责制”
国务院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一手房价格控制目标,并要求在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省级政府需差异化分类指导,对区域内供不应求、房价上涨过快的人点城市,指导其增加住房以及用地有效供应,指定房价调控目标,如城市存在住房供过于求,也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稳定。
另外,要求省政府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点评:
2011年,“国八条”提出,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各个地方政府也在大限前按照要求提出房价调控目标,数十个城市定出房价调控目标,这些城市普遍“描述”了允许房价上涨的区间,涨幅大都在10%左右。
而广州是在当年的3月29日公布调控目标,要求是年房价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涨幅以及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是年广州房价上涨2.6%,远低于经济增长11%,完成房价调控目标。本次国务院对房价控制目标仅提出公布的时间死线,以及“保持基本稳定”的要求,并未就目标进行很具体的指导与要求。
土地出让要求规定住宅建设套数 放置高价地快扰乱市场
原则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以及前两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率偏低的城市,要进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比例。加大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各地区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土地出让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宅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各地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点评:
在防止地王方面,广州也下了不少功夫。2012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未来土地拍卖时的最高限价为土地出让起始价格的145%。商品住宅用地统一以公开方式出让,不设定准入条件。而为了贯彻中央房地产调控要求,采取“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性住房”、 “限地价、竞配建拆迁安置房”、“商品住宅用地配建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出让。
但是就目前看到的土地出让公告,广州市对土地住宅建设套数一直未有规定。
2013年保障房新开工630万套 要求外来工纳入保障范围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各地区要抓紧把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和地块,确保资金尽快到位,尽早开工建设。继续抓好城市和国有工矿(含煤矿)、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重点抓好资源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
另外国务院要求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要加强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优化居住环境。
重申严格一房一价 十二五期末实现个人信息联网
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各地区要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