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今天上午,《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增加条款: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内,禁止新建地下水取水井用于餐饮、洗浴、洗车等服务业和小区、单位集中供水等。??根据规定,列入重点监控名录的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用水、节...
??今天上午,《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增加条款: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内,禁止新建地下水取水井用于餐饮、洗浴、洗车等服务业和小区、单位集中供水等。
??根据规定,列入重点监控名录的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用水、节水统计报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分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取水或者吊销取水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