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规划实施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属相关情形的,可采取土地置换的方式给予补偿。昨日公布的《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对因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社区的全部土地被整体征收,无法土地安置的原则上货币补偿,但经批准可在国有储备土地上安置。??《规定》提出,属于有关情...
??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规划实施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属相关情形的,可采取土地置换的方式给予补偿。昨日公布的《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对因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社区的全部土地被整体征收,无法土地安置的原则上货币补偿,但经批准可在国有储备土地上安置。
??《规定》提出,属于有关情形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土地安置方式解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的征地遗留问题。比如,本试行规定实施前,由土地主管部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确定以土地安置方式解决征地遗留问题但尚未安置的;本试行规定实施前,市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以土地安置方式解决征地遗留问题但尚未安置的等。
??《规定》还规定,对因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社区的全部土地被整体征收,或者位于水源保护区及农用地、未利用地区域内,无法按本试行规定在继受单位经济关系未理顺的土地上进行安置的,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但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在国有储备土地上进行安置。在异地的国有储备土地上进行安置的,应当在价值评估后,按照等价值原则落实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