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嘉哥的办税滋味(16)
阿英嫂眼瞧着家里房子越来越多,心里十分欢喜,但看着这么多的房产证,突然发觉怪怪的,“房产证上清一色全写着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要是哪一天老公不要我了,那我怎么办啊?岂不是要变成无房户了!虽说现在老公对我很好,生活很幸福,感情也很稳定,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到时候真的要离婚了呢?”阿英嫂心里琢磨着能不能把自己的名字也写上去,这样就比较踏实了。但如此一来是不是又要再缴一笔税呢?要真是这样好像也划不来!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阿英嫂忧心忡忡地又来到了茶吧,把自己的顾虑和疑惑对小嘉哥一说。小嘉哥一听,觉得这个表姐心思还真重,想这么多,不过也挺实在的。既然自家表姐发话了,总要帮着想想办法才好。于是,小嘉哥安慰阿英嫂说:“表姐,你放心,这个事情包在我身上了,我一定帮你打听清楚。对了,这会儿,我正好要去地税换发票,要不然你和我一起去?地税里的芳姐态度很好,知道得又多,问她肯定行!”阿英嫂一听,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于是跟着小嘉哥来到了办税大厅。
芳姐热情地接待了小嘉哥他们,仔细倾听了阿英嫂的事情,耐心地对阿英嫂解释道:“就算房产证上只写老公或老婆一方的名字,但只要是在领了结婚证后所得的房产都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除非你们之间对房产具体归属有书面约定并经过公证。并不是说房产证上是你老公的名字,一离婚,你就变成无房户了,这一点,你可以放心。同时税法也规定了离婚后原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办契证时是不征收契税的。如果你们有书面约定某一房子归你老公单独所有,离婚时像这样的房子要过户到你名下时,才要缴契税。如果你对产权证上只有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实在不放心,也可以办个手续在上面加上你的名字,像这样的情况也是免征契税的。你只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契证、房产证原件、土地证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再加上经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的婚内财产约定书前来地税直属分局办税大厅即可办理,但是这样的情况必须夫妻双方都到场,否则不能办理。”听完芳姐的介绍,阿英嫂像吃了颗定心丸一样,“原来是这样的啊!那我就放心了!谢谢你啊,芳姐!”
税收百科: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 )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