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设项目接待中心,发布宣传销售广告误导消费者。昨日,晋城市住建局发布提示性公告:颉冠·颐博园等5个房地产项目违反了国家和省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规销售的5个项目分别是:晋城市颉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规划太岳街北、规划文博路两侧的“颉冠·颐博园”项目...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设项目接待中心,发布宣传销售广告误导消费者。昨日,晋城市住建局发布提示性公告:颉冠·颐博园等5个房地产项目违反了国家和省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违规销售的5个项目分别是:晋城市颉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规划太岳街北、规划文博路两侧的“颉冠·颐博园”项目;山西金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北石店畅安路西(晋城大医院对面)的“金塘中心城”项目;山西金鹏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新市西街873号的“大华购物中心”项目;山西威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兰花路与北环路西侧的“威越·幸福里”项目;位于古书院北、北环路南侧的古委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书院家园)。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房地产销售,或承诺售后高额返租、无风险保底回报、一定年限后(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均属于违规行为,风险极大,且消费者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极易因不能履行合同等问题产生纠纷。”晋城市住建局提醒消费者,违规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不要购买手续不全的房屋。也请大家及时关注晋城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jcsfdc.com:82/),查询、购买手续合法的楼盘项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