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穿戴整齐,言行得体,时而口若悬河时而含笑不语,他们应该属于销售群体的另类,在写字间里销售写字间,他们和写字间的关系就像理论没有实践,从这之中,映射出长春写字楼市场的很多问题。
??卖出去的房子才是好房子
??目前的长春写字楼市场,开发商套现目的明确,产品品质不高,一些开发商已经不满足住宅开发的层面,而是把触角伸向利润空间更大的商业及商务领域。市场发展大势所趋,本无可厚非,但眼光抬高的同时,能力也要抬高,一些开发商开发写字间的水平还停留在住宅开发的层面,多数都是以销售为主,产品配套跟住宅并没有多大区别,物业管理也是自己管理。
??广告中产品夸大宣传,长春市目前写字间的广告一般都打着甲级、5A、5S等字样,至于什么样的写字间是甲级,或5A,并没有标准的界定——开发商不知道,购房者也不明白,但在宣传上都不想落后。卖出去的房子才是好房子,这才是开发商的价值观。
??功能性写字间需求旺盛
??有些人购买和租用写字间不是用来办公的,只为注册公司之用。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要求,只要承租的物业,房产证明文件上面的“用途”注明是:办公、商业、非居住、厂房等,不是住宅性质的,都可以进行公司注册。但是对于不同的注册企业,工商部门可能要更具体的要求。一些外企,只能在“用途”注明“办公”的物业进行注册,有些医疗器械公司,则需要注册地实用面积必须有180平方米等等,所以,不同行业存在不同的具体要求。但是如果一般的贸易公司、咨询公司、企业管理等,则没有明确要求,甚至办公室面积只有10平方米也可以注册。有这种需求的人虽然我没有查询相关数据,但数量应该不会是仅仅和少许。
??这听起来非常像北京曾经建设的小面积学区房,它们的用途和建设原理相同,所以问题也相同。就像是一部蹩脚的电视剧,在片头一定要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限购的买单时代
??2010年4月“新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后,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相继颁布限制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被称为“限购令”,在今年4月份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时候才开始有解禁的迹象,对家庭中第二套房产从贷款和政策上做出了更多的优惠。
??但在这五年限购的过程中,由于限购的只是住宅产权的房产,面对汹涌上涨的房产市场,长春市民有一大部分就涌向了商业产权的地产产品,其中包括商铺、写字间。地产商适时地把握了这个机会,集中建设了大量的半写字间半住宅的建筑,已经形成规模,目前已积重难返,电梯、环境、车位等一切写字间的硬件需求建设得都不是很完善,这部分产品无论是作为办公室用还是作为住宅都不能令人满意。
??长春还未推行民宅禁商“制度”。住宅禁商叫停需要房管、工商等多个部门联手,目前长春因此类问题而发生的纠纷、矛盾并不多见,因而小型公司尚可以栖身于民宅。由于民宅租用成本低,普遍不及写字楼租金的一半,不但可以用做临时办公用地,还用以解决员工的居住问题。一些创业时期的小公司非常乐于使用,但办公环境也只能非常切合公司的身份。从目前形势来看,商住楼与纯写字间会在一定时期内并存,满足了中小型创业公司办公;而且通常它们多存在商圈内,有需求的业主数量众多。也就是说,这种商住两用的便宜行事还要并行很长一段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