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计划修订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来源:新浪地产
2013-08-15
提要:2013年,全省将完成500万平方米老旧(弃管)小区整治,并重点防止小区整治后“二次弃管”现象发生。目前,沈阳市、丹东市、营口市、朝阳市老旧(弃管)小区整治工作进展较快。

  2013年,全省将完成500万平方米老旧(弃管)小区整治,并重点防止小区整治后“二次弃管”现象发生。目前,沈阳市、丹东市、营口市、朝阳市老旧(弃管)小区整治工作进展较快。

  我省计划对《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其中将借鉴其他省市的做法。昨日,辽宁省政协表示,今年由省政协委员李长绵提出的《关注民生提高居住质量实现全省城镇住宅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建议》已获得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答复。

  李长绵在建议中提出,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崛起,应结合深入的市场调查,立足于全国物业管理行业整体发展大势,在物业管理立法等方面对2008年制定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从而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答复表示,目前正在收集全国各地物业管理的先进做法,为修订《条例》做前期准备,其中江苏新修订的条例对物业服务中涉及的各方主体、税收减免等政策作了全新的规定,为我省提供了宝贵经验。

  我省还将积极推广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的建立,在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方面,推广社区管理模式和业主自治管理模式,特别是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问题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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