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大刀阔斧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来源:包头日报
2014-01-16
提要:  1月10日,包头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的精简和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8项,仅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3项,减幅达84%,包头成为自治区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盟市。  包头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于宝生告诉记者,此次改革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简政放权,市...

  1月10日,包头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的精简和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8项,仅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3项,减幅达84%,包头成为自治区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盟市。

  包头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于宝生告诉记者,此次改革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简政放权,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

  于宝生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很多行政审批事项已经不符合时代要求。如市商务局的“商业网点和市场建设审批”,市文广局的“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兼并、合并、分立、变更及拆除电影放映设施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港澳台人员来包头就业审批”等审批事项均被取消。

  与此同时,原行政审批事项设定的审批条件、情形已经消失或者与当前行政管理实际不相符的,以及存在着法令、政令不畅通问题的审批事项也均被取消。如市文广局“对建立城市有线电视系统的审批”,现在我市的城市有线电视系统完全覆盖,新建小区也必须配建该系统,已经失去审批必要,也被取消。

  于宝生说,这次向旗县区下放的68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市农牧业局的“肥料备案”、市卫生局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市水务局的“河道采砂审批”、市工商局的“个体工商审批”以及市发改委的“旗县区投资的相关项目审批”等等,这将极大提高行政效能,方便旗县区人民群众。

  在市政府1月13日发布的《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上声明,“决定调整‘包头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通知》还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要抓紧对清理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好对接工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审批流程将进行再造,各部门必须实行‘三集中、四到位’改革。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市政务中心副调研员陈建明说。近期我市将由市机构编制部门牵头,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对各地区、部门内设科室(机构)审批职能进行全面梳理,把分散在科室(机构)审批职能剥离出来,组建行政审批科,并整建制进驻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做到职能调整到位、事项进驻到位、人员选派到位和审批授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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