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从9月24日起,乌鲁木齐市将严查占用人行道的车辆乱停放行为,将对违停车辆处以200元罚款。  9月23日,由乌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乌市交警支队、乌市发改委等部门组成的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督察组对乌市停车场进行集中检查,发现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的现象最为突出...
从9月24日起,乌鲁木齐市将严查占用人行道的车辆乱停放行为,将对违停车辆处以200元罚款。
9月23日, 由乌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乌市交警支队、乌市发改委等部门组成的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督察组对乌市停车场进行集中检查,发现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的现象最为突出。为规范停车秩序,督察组将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并首次对占用人行道停车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乌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部分车主交通法规意识不强,为图方便将车停在人行道上,加剧了城区的停车困难。为进一步规范停车场秩序,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试行办法》, 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在人行道停放(含临时停放)车辆的,可处以200元罚款。
该负责人说, 市民在人行道上停车时,必须在施划了泊位线的地方停车入位,否则视为违章,将被处罚。具体处罚将由各区执法和交警部门执行,待证实车辆停放在人行道违停区域内,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并开具《违法停车行为处理通知书》,告知违法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当天,西虹东路乌鲁木齐恒洋盛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的光大银行门前停车场、南湖东路乌鲁木齐博瑞源商贸有限公司管理的南湖花苑小区停车场、扬子江路新疆亥乐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的红十月小区两侧停车场、友好南路乌鲁木齐祥瑞汽车租赁公司管理的海澜之家门前停车场等因收费人员未佩戴从业资格上岗证、停车场未施划停车泊位线等被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