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别墅3年不倒 法院判决违法至今未执行拆除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陈海燕
2013-11-12
提要:  2006年,惠阳区秋长维布村小组与李汉文等人私下买卖土地后,李汉文等4户人家于2007年开始陆续建起了四栋皆为两层半的别墅,2010年建好入住至今。后有村民实名举报李汉文等人违法用地、违建,惠阳国土局勒令李汉文等人停工。2010年,李汉文等人将惠州市国土局告上法庭,惠城区法院...

  2006年,惠阳区秋长维布村小组与李汉文等人私下买卖土地后,李汉文等4户人家于2007年开始陆续建起了四栋皆为两层半的别墅,2010年建好入住至今。后有村民实名举报李汉文等人违法用地、违建,惠阳国土局勒令李汉文等人停工。2010年,李汉文等人将惠州市国土局告上法庭,惠城区法院一审判定李等人违法用地、违建,李汉文等人随后上诉惠州中院,2011年市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不过,惠城区法院至今仍未执行判决,四栋别墅屡遭举报仍屹立不倒。 

 


 

位于惠阳金秋大道南一巷的4栋违建别墅

 

 私下买卖土地建别墅

  惠城区法院、惠州中院审理查明,2006年,惠阳区汉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受让了惠阳区秋长街道办位于秋长维布村老屋村小组的土地3740平方米。同年4月13日,汉昌公司向秋长政府缴交了“地皮费”44万多元,规划建设管理费3.7万多元。2007年1月2日,汉昌公司与李汉文、李华山、戴立波、李国强等人签订《合作建房》合同。从2007年开始,李汉文、戴应波、李国强以及李华山等开始动工兴建房屋,每栋房屋占地182平米,皆两层半,2010年建好入住至今。

  2008年,老屋村小组村民曾秀珍实名举报李汉文等四人违法用地并违建。2008年6月26日,惠阳区国土局秋长国土所向李汉文等人发出了《停工通知书》,但这并未制止李等人的施工行为。2010年,秋长国土所向李等人发出《土地违法行政处罚停止告知书》。不过,李等人已建好房屋并入住。

  四栋别墅属违法用地

  但李汉文等人认为,他们建房的地先是汉昌公司受让于秋长政府,李等人再与汉昌公司合作建房。另外,李等人的建筑没有违反乡村和城镇发展规划。而且,李等人认为国土部门对于他们违法用地的问题已过了追溯期,不得阻止其建房。于是,李等人将市国土局告上法庭。

  市国土局回应称,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该局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任何关于老屋村土地的审批材料,因此该宗土地为集体土地,李汉文等人非本村村民,与村小组私下买卖土地,是非法的。而且国土部门多次发出停工通知书,其违法现象一直在延续,不存在过了追溯期。

  另外,李汉文等人建房仅有规划建设管理费收据、区域鸡舍建设配套费收据、镇规划办红线图,没有任何审批文件。在没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擅自动工兴建住宅,属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2010年,惠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李汉文等人违法用地,李等人败诉。2011年,李等人上诉至惠州中院,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别墅至今屹立不倒

  前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秋长维布村老屋村小组看到,一堵高高的围墙将四栋别墅围起来,其中一栋别墅在围墙里面由一堵墙将其他三栋别墅隔开,那是李汉文的别墅。别墅院子里很安静,里面种植了数十棵龙眼树、棕榈树等等。别墅门前是一大片空旷地,主人们把空旷地利用起来种蔬菜,几名老人正在除草。

  四栋别墅建筑和装修风格非常相似,皆为两层半,统一为浅黄色。别墅门前停着几辆小车。南都记者走到四栋别墅门前,证实他们的主人正是李汉文等人,不过,他们对于别墅被法院判定违法用地、违建的结论并不认同,也拒绝给出回应。

  那么,为何惠城区法院一审、惠州中院二审都认定李汉文等人所建别墅属于违法用地,建筑物则属于违建物,为何一直没有拆除呢?南都记者从惠阳区国土局、城管执法局了解到,由于法院判决生效后,应该由惠城区法院执行一审、二审的判决结果,而不是由国土、城管去执法。两年来,曾秀珍等人仍不断地举报李汉文等人违法用地、违建,但违建房依然屹立不倒。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试图联系惠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了解为何法院判决两年后,一直没有执行?但截至记者发稿为止,惠城区法院未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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