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海口10月10日电 海南省海口市5名村干部利用协助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便利,2009年至2010年期间,侵吞村民征地补偿款近1300多万元,大部分赃款至今无法 追回。近日,海南省高院维持海口中院一审判决,主案犯判处无期徒刑。相关专家表示,“村官贪腐”归根结底是权力监管的缺位,完善村干部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已 迫在眉睫。 先以办理征地手续费为名骗得村民代表签字,再向海口市国土部门干部行贿244万元,使各监管关口道道失守,最终村民近1300万元征地补偿款被5名村干部和1名社会人员中饱私囊。办案法官认为,这是近年来发生在村干部贪腐领域的一起典型案例。
按照规定,征地补偿协议签订以及补偿款下发,需经过村民、乡镇、国土、财政等多道关口把关,5名村干部为何能顺利击破各道“防线”?
审理案件的法官说,5名村干部为了达到侵占村民土地补偿款的目的,几乎到了不择手段的境地。为了规避石山镇政府、北铺村委会监管,村干部以办理每亩 1000元“征地手续费”归荣堂村民小组所有为由,欺骗村民代表签字。村干部还冒充村民代表签名,写下《证明书》《承诺书》,及《关于补办征地手续有关问 题的请求》《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
同时,多名涉案村干部将亲属虚报为玉库村土地所有者,再以玉库村名义出具证明材料,以及出具《关于补办征地手续有关问题的请求》报告。
“村干部能够浑水摸鱼,蒙蔽村民和乡镇监管,症结在于权力过于集中。”办案法官说,这些村干部敢伪造证明书、承诺书和会议记录,除了贪恋钱财外,更是长期养成唯我独尊的“土皇帝”习气在作祟。
此外,村干部权力监督缺位也是诱发贪腐的重要原因。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孝民说,一些地区,村务公开成了摆设,土地补偿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公开程度偏低,对村干部权力监管存在“放水”的现象。
海口市检察院此前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展开调研发现,绝大多数被查处的村干部只有中小学文化程度,自身素质、法制观念较为淡薄,加之村干部任期和薪酬存在不确定性,普遍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心态。
多名专家和办案法官认为,迫切需要一套健全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以提高村干部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真正把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