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拆先售 鸡西农机综合楼乱象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2013-10-21
提要:  家住鸡西市农机综合楼的张晓华这一段时间一直在不安和焦虑之中度过。  让张晓华生活发生巨变的是2013年5月21日鸡西市农机综合楼的一纸房屋征收调查登记通知。因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张晓华拒绝搬迁。  住在已被拆得只剩下一个单元楼的房子里...

  家住鸡西市农机综合楼的张晓华这一段时间一直在不安和焦虑之中度过。

  让张晓华生活发生巨变的是2013年5月21日鸡西市农机综合楼的一纸房屋征收调查登记通知。因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张晓华拒绝搬迁。

  住在已被拆得只剩下一个单元楼的房子里,张晓华和她的邻居们不仅整天担忧房子的结构安全问题,而且时不时的断水、停暖也打乱了正常的生活。

  “房屋征收之前没有纳入市规划,另外,房屋征收之前也没有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过意见,一纸征文下来就让我们搬迁。”让张晓华和她的邻居们更难以接受的是,明明是市中心商业最繁华的地段,给的补偿金却根本不够在同类地段再买房。

  作为拆迁实施单位的鸡西市房屋征收办给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的回复则表示,拆迁房屋已纳入鸡西市2012年年度规划中。但却并未给记者提供相关的规划及论证文件。更为离谱的是,原本应由拆迁办主导的拆迁,却由开发商参与实施,且在拆迁户未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由开发商实施了“野蛮”拆迁。

  对于征收协议没有签完却动工开拆,10月10日,鸡西市拆迁办相关负责人说,“拆迁都是开发商偷着干的,拆迁办已经制止了”。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原本应该净地招拍挂后再开发,但参与该项目拆迁的开发商却在未取得项目开发所需五证齐全的情况下,已开始大肆打出招商卖房广告。鸡西农机综合楼因拆迁暴露出的种种乱象,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利益纠葛?

  未达成协议先拆迁

  黑龙江省鸡西市农机综合楼位于鸡西市交通商业最繁华的中心区,周围各大商场林立,该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一共有三个单元,42户人家。10月9日,记者在现场调查看到,原来三个单元的小区,如今另外两个单元已被拆空,只剩下一个单元孤立着,小区中目前还有3户住户,而日常生活的用水、用电经常被停掉,临近取暖季节,3户人家正为冬季的取暖犯愁。他们的正常生活也因“不搬迁”而受到各种干扰。他们坚持不搬迁的理由是,“拆迁程序不合法、拆迁补偿不到位”。

  鸡西市农机综合楼的房屋征收调查登记通知下发于2013年5月21日。6月18日,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政府又下发了《鸡冠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鸡冠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和《鸡冠区2012-23号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在征收与补偿方案中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住宅房屋按照建筑面积“征一还一,原则上不找差价”;而货币补偿则按照三层5200元/平方米、四层5200元/平方米、五层5150元/平方米、六层5100元/平方米、七层5000元/平方米、八层4900元/平方米来征收。

  在拆迁户看来,5000元/平方米左右的征收均价并不合理,同地段的住宅均价在6000元/平方米左右。更主要的是,该地块是鸡西市商业中心的中心,房屋的商业市场价值远远超过建筑价值,增值空间也是不可估量。而对于异地1:1的住宅安置,他们则表示,当初选择在农机综合楼买房也是因为住户大多在附近做生意,异地安置不利于工作和生活,造成工作和生活成本过高、负担过重。

  更让拆迁户不能接受的是,拆迁补偿标准在公布之前并没有征求拆迁户的相关意见,而是在6月18日的拆迁动员大会上直接宣布拆迁决定和补偿标准。

  于是,一场拆迁户和房屋征收办的“拉锯战”自此引爆。拆迁户认为,按照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进行征收。”而对农机综合楼的征收目的是进行房地产商业开发(项目地规划建一座6层的商场),政府是为了商业利益而对房屋进行的征收,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旧城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而且“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本未列入规划,一纸拆迁令下来就让住户搬迁,对于拆迁户而言,显然难以接受这种“先斩后奏”的行为。而在尚未完全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对房屋的拆迁工作却已在悄然进行。

  鸡西市拆迁办将这一行为都推卸给了开发商。“拆迁都是开发商做的。拆迁办了解之后,进行了制止。”10月10日,鸡西市拆迁办负责人对记者说。

 拆迁办和开发商之间的协议

  令人不解的是,按法律规定本应该由政府主导拆迁且净地出让,当地政府缘何让开发商参与拆迁?即使政府委托开发商来做,拆迁办是否应对开发商的行为给予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鸡西市拆迁办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按照国家规定,拆迁应该由政府实施。政府应该提供净地招拍挂的,因为市财政资金不足,不得不让开发商前期垫资拆迁安置保证金。”

  该拆迁办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因鸡西市财政紧张,政府拿不出钱来进行相关的拆迁安置,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签订了一份意向性框架协议,由开发商给政府预交一笔5000万元的拆迁安置金。该人士强调,参与拆迁的开发商最终不一定能摘到该地块。

  但奇怪的是,一块尚未拆迁完毕,也未确定“主人”的地块,却已经开始大肆打广告招商和销售。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究竟达成了什么样的框架性协议?拆迁办和开发商均拒绝给记者提供相关框架性协议文件。

  10月10日上午,参与项目拆迁的黑龙江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旭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项目商场处于招商阶段”。在鼎隆房地产公司打出的广告中记者也发现,该项目被定义为“鸡西王府井”,目前万元即可参与预订。

  在分析人士看来,鸡西市农机楼拆迁背后乱象,是地方政府弥补财政不足而打的“擦边球”行为。而这种打“擦边球”的违法、违规做法,最终是以损害拆迁户及购房者的利益作为代价。

  鸡西市房屋征收办在给本报记者的回复中表示,“正通过多方协调与拆迁户进行协商,对三户住户的补偿政府拟定给其补偿标准是在本市最好楼盘中能够买到同等面积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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