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在南昌市阳明路6号看到,小区里一片忙碌的景象,不少市民开始陆续搬离。记者了解,随着地铁二号线搬迁工作的陆续展开,南昌市各区已经开展了搬迁工作。记者王祺/摄
本报南昌讯记者左阳天报道:“这是政府征收,不是开发商向我们征收,我们应该为南昌地铁建设作贡献。”家住八一大道472号的68岁老人魏顺生为了配合南昌地铁2号线建设,最近搬出了住了48年的家。记者2日从南昌市东湖区政府获悉,截至5月1日12时,该区被征收人已搬迁交房647户,占全区总任务72.37%。为了照顾被征收户的利益,南昌东湖区还特意开出一揽子公共服务待遇。
2号线东湖区搬迁超七成
据了解,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东湖段)征收房屋总面积约8.36万平方米,被征收人数894户,其中住宅816户,总面积约5.2万平方米,非住宅78户,总面积约3.1万平方米。征收总面积占全市的41.7%,征收户数占全市的60.7%,是全市征收面积第二、涉及户数最多的城区。
对于拆迁户比较关注的税费减免问题,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取得的货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货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被征收居民享原户籍招生待遇
为保障民生,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解决被征收人因房屋征收带来的困难和诸多生活不便,南昌市从解决征迁户就业、就学、就医等切身利益入手,被征收人可享受一系列公共服务方面的待遇:被征收人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廉租房。
南昌市东湖区政府有关人士解释,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学校入学,对小学入学的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就近入学,租赁房屋的就学属过渡性就学。
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凭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安置房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查核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因征收迁入的居民与安置房所在地原居民在就业、培训、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可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安置房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