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讯(编辑 李申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南京国土资源局宣布收回滨江江边路以西2号“地王”地块后,当事人中冶集团的一纸公告再次让事件扑朔迷离起来。
南京滨江地王被收回 疑为中冶资金链困境所致
7月5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正式公告:经市政府批准,下关滨江江边路以西2号地块(NO.2012G50)因故终止出让程序。>>>7月13日乐居免费看房团报名
对于收回该地块的原因,官方的解释是,该地块成交后开发建设条件发生了变化,主要为:其一,由于西站货场异地复建工作十分复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按原约定期限向受让单位交付土地;其二,南京市政府对下关滨江商务区的规划进行了局部优化,其中涉及到2号地块原出让时约定的规划建设条件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在这之后,一些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造成“地王”被收回的原因,可能是源于地块使用权持有方中冶后续开发资金出现困境。
而从中冶集团的近期的运营情况来说,似乎这个理由也说的通。
该集团的经营困境,从中冶集团旗下主要资产的经营主体、上市公司——中国中冶的财务数据中可见一斑。>>>7月13日首创天迈广场专场看房团报名
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中冶盈利6.62亿元,同比降低74.58%,每股收益0.03元;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达83.45%,创上市以来新高,带息债务占全部投入资本比例为73.27%,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比例为77.07%,资产状况难称乐观。
如此业绩和资产情况已经略好于2012年中期,其时,在巨额资产减值损失和财务费用增加的双效作用下,中国中冶出现了上市以来的首亏。2013年年初,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业绩预亏公告显示,预计2012年将亏损72亿元左右。
另一方面,下关滨江江边路以西2号地块,正是2012年全国范围内的第二总价地王。当年11月30日,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由中冶置业控股的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底价56.2亿元顺利拿下南京下关区滨江江边路以西2号地块。
据出让公告显示,该地块东至城河北路,南至城河路,西至规划滨江路,北至方家营路,属于商住混合用地,总出让面积36.42万平米,综合容积率为1.99,折合起始楼面价7754元/平米。
值得注意的是,2号地块位于两年前出让的下关1号地块和3号地块之间,是南京下关滨江区最后一幅土地。而1号地块和3号地块已于2010年9月19日,由中冶置业以底价200.34亿元收入囊中。【热点新闻:地王提高购房者心理预期 周边楼盘多遭遇限价门】
但是由于地块拆迁工作进展缓慢,中冶置业2009年以200.34亿元竞得的1号地和3号地的总价地王,在拿地近3年后,除去已动工的被中冶置业转让出去的长江航运中心部分地块外,其开发似乎仍遥遥无期。
官方资料系显示,该项目涉及拆迁居民1.03万户,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50万平米,户均40多平米,其中棚户区面积达32万平米,占动迁总量的64%,是南京市户数最多最为集中的危旧房棚户区。老城改造之难,所需资金之大,无疑给这个被誉为南京外滩的项目带来了重重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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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公告称是单方面收回 要求退还竞买保证金
然而,中冶的公告却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7月8日晚,中冶置业官方网站与其母公司中国中冶同时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13年7月8日致函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其在3日内退还2号地土地投标保证金11.3亿元及相应的财务费用等。”同时,中冶置业还表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7月5日发布的收回56.2亿元滨江2号地地块公告,只是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各种单方面原因导致,公司在整个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责任。
该公告还透露,2012年12月28日,中冶置业致函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确认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时间,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一直未予回复。
但是在2013年7月3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致函项目公司,称终止中冶置业2012年11月30日拍得的2号地出让程序,“请来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事宜”。
引人注意的是,2013年7月8日,中冶置业称已向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致函,要求其3日内归还此前交纳的2号地土地投标保证金11.3亿元,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财务费用等。
而一些了解内情人士的消息,则显示了“地王“收回背后可能的玄机。
有消息人士指出,规划的改变也许与下关区成功划归鼓楼区有关。另外,2012年12月,南京市下关区国有全资公司南京外滩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接手中冶置业以子公司名义出让的1号地内部分地块,即现在动工的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项目。当时,中冶置业通过该笔转让曾获得7亿元的收益,同时公司以14.38亿元签下了该项目的代建大单。而目前的变化,在业内人士看来,有以南京外滩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重新整合滨江项目的意图。
但是专家指出,若是政府强制收回,依照土地的拍卖条例,已经交付的全部被罚没,成为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就是说,该公司已经支付2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3亿元,或许也是无法追回,中冶将面临的是“财地两失”。
不过,根据中冶集团的公告,2013年7月3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曾致函项目公司,称终止中冶置业2012年11月30日拍得的2号地出让程序,“请来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事宜”。按照这个说法,似乎真如中冶置业所说的,只是“南京国土资源局单方面终止”,也许11.3亿元的竞买保证金追回还有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