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法官办案"原则":谁出钱多 案子谁就能赢

来源: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2013-05-16
提要:  河源一名法官办案“吃拿卡要”受党内处分,败诉当事人不服不断举报  本报讯据《南方农村报》报道:近日,在南农网络问政(网络问政县市行)平台上,一封题为《河源法官以称金多寡断案,5000平米价值数千万元土地被非法黑掉》的网帖在社会上引起...

  河源一名法官办案“吃拿卡要”受党内处分,败诉当事人不服不断举报

  本报讯 据《南方农村报》报道:近日,在南农网络问政(网络问政县市行)平台上,一封题为《河源法官以称金多寡断案,5000平米价值数千万元土地被非法黑掉》的网帖在社会上引起关注。

  网帖称,2010年8月,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一鸣在办理一起土地案件时,多次主动向上诉人黎伟索取钱物,带女朋友在酒店与黎伟吃饭,费用均由黎伟负责。2010年8月20日,张一鸣更是把自己的银行卡号交给黎伟,让黎伟汇款。张一鸣还当面告诉黎伟,案件判谁赢,主要看个人的经济能力如何。

  今年5月8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员告诉记者,张一鸣利用职权索取财物的行为属实,构成受贿错误,已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了解,张一鸣因身体原因已于2011年提前退休,退休时年仅51岁。

  4月21日,黎伟告诉记者,他是河源市紫金县人,现在深圳市南山区打工。黎伟称,他最初并不认识张一鸣,和张一鸣打交道缘于一个土地行政登记纠纷案件。

  2010年,黎伟和妻子曾远新在紫金县古竹镇拍卖所得的一块5000平米商住地与他人发生纠纷,紫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黎伟败诉。黎伟不服判决,向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黎伟介绍,第一次与张一鸣法官见面是在河源市万绿酒店,“打电话向他(张一鸣)咨询案件情况,张法官说电话里说不清楚,让我来河源,去酒店边吃边说。”期间,张一鸣分别索取了两次钱财,共计8千元,吃饭费用由他负责。作陪的有紫金县人民法院刘某和张一鸣带的一名女性朋友。

  黎伟称,张一鸣多次直言,谁出的钱多,案子谁就能赢,“我和张一鸣既不是亲戚,也不是朋友。他是法官,张口说借钱,还把卡号给了我,我不敢不给。”黎伟称,自己先后被张一鸣法官索取钱财达33000元,还不算吃饭的开销。

  二审判决,黎伟依然败诉了。

  败诉后的2010年11月4日,张一鸣主动退回给黎伟5000元,并表示,有领导施压,自己无法帮忙。败诉之后,黎伟怀疑自己的案子有黑幕,并开始举报投诉。黎伟告诉记者,张一鸣曾多次发短信求情。

  2010年11月24日,黎伟再收短信,“如果因为你的举报我收不了台的话,没了那份工资我也死定了,你对我说过,你要舍命打官司,我也告诉你,我想了几个晚上,我想好了,我陪你。我以一个快死的人陪你黎伟。你不给我活路是吧,你信吗?你会死得很惨。”

  2013年,黎伟开始在广东省监察厅举报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实名举报,并在网络发帖实名举报。

  5月8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科雷科长告诉记者,“张一鸣因为健康原因已经办理了病退。”有关材料显示,张一鸣退休时51岁。

  经查,张一鸣原任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利用办案之机在2010年8月15日接受当事人吃请,并收受礼金5000元及礼品;8月20日,索要当事人礼金10000元。2010年11月案发后,张一鸣在接受组织调查时,退还礼金5000元,将礼品(折合1900元)及礼金10000元上缴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张一鸣的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张一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黎伟表示,对处理决定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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