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月2日讯 (记者赵云龙)近日,省政府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深化投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据了解,城市轨道交通投资项目由原先的“国务院核准”变为“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也就是说,企业投资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今后只需由省里核准。
目前,政府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方法大致包括“审批”、“核准”和“备案”这3种。在具体操作层面,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企业不是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则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近日,省政府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并要求“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随着上述目录的发布,沿用多年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04年本)》同时废止。而在这个“存与废”的过程中,不少事悄然发生了变化。
在济南市民眼中,城市轨道交通一直是个“热词”。日前,济南城市轨道交通R线建设正式启动,拉开了轨道交通时代的大幕。在全国各地,百姓对城市轨道交通的热情也普遍高涨。但是,此前企业如果想投资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得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拍板”。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投建城市轨道交通的步伐往往会因流程的繁琐而减慢。
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04年本)》中,我省曾明确,企业投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得由国务院核准。但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中,我省却明确,企业投资建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只需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这也意味着,企业投资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今后只需由省里核准。
变化不仅限于此。更新后的目录还明确:企业投资建设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除了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的项目需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其余项目均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另外,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将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普通国道、省道等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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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地产项目由市级核准
在房地产方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中明确,企业投建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及度假村、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写字楼一倍以上),需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企业投资建设其他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则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除此之外,《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还明确:省级风景名胜区、省自然保护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核准后需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记者赵云龙)
某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正式开工。
国家发改委批准《某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级专家组对《某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国务院批准同意《某省、市轨道交通近期规划》(批复书),国家发改委正式下文批复。(试验段开建)
住建部委托省建设厅二次评审会签通过,经国家发改委同意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批。
国家发改委申请国务院批复同意,正式将某省、市列入审批工作城市名单(正式立项)。《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某省、市轨道交通规划评估报告》回复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对轨道交通规划进行评审。
《某省、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初稿)》通过住建部和省建设厅初审,上报国家发改委。
省、市政府完成国家环保总局线网规划环评、住建部用地预审、国家地震局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评价等多部门数项审批。
递送省发改委审批。《某省、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初稿)》通过省级发改委初审。
省、市规划部门完成《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网规划客流预测报告》并通过省级政府审批,整合后,编制完成《某省、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初稿)》。
省、市规划部门编制《某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