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医保住院患者请及时进行年终结转

来源:太原新闻网
2013-12-23
提要: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2013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患者年终结转工作在本月30日、31日进行。  普通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继续住院治疗的,于本月30日、31日办理年终结转出院,明年1月1日至10日再次办理医保入院。本次入院起付线为零,医疗费用纳入20...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2013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患者年终结转工作在本月30日、31日进行。

  普通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继续住院治疗的,于本月30日、31日办理年终结转出院,明年1月1日至10日再次办理医保入院。本次入院起付线为零,医疗费用纳入2014年度统筹计算。年终结转操作:在院患者管理—结算—出院登记—医保结算—年终结转。此外,精神病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继续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为:12月1日之后入院的,跨年度入院起付线为零;12月1日之前入院的,跨年度入院起付线为2014年度第一次,医疗费用纳入2014年度统筹计算。

  参保人员在12月28日至31日期间新入院且需要跨年度继续住院治疗的,先按自费患者办理入院手续,于明年1月1日起办理医保入院,入院日期设置为2014年1月1日,并将全部医疗费用转入医保。本次入院起付线为2014年度第一次,医疗费用纳入2014年度统筹计算。

  转外就医患者、异地备案就医患者与异地危、急、重病就医患者,需要跨年度继续住院治疗的,住院费用要分年度结算,应于本月31日办理出院结算,明年1月1日再次办理入院。本次入院起付线为零,医疗费用纳入2014年度统筹计算。门诊慢性病患者本月25日前将所需药品及治疗费用结算完毕,跨年度不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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