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明确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单身居民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0内搬迁,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搬迁的,将按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收取逾期的租金;拒不执行的,将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2012年12月,于某...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明确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单身居民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0内搬迁,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搬迁的,将按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收取逾期的租金;拒不执行的,将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
??2012年12月,于某某家庭按照《解除合同并收回经济适用住房的通知》要求,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申请办理了星海名城六期2栋某经济适用住房的退房手续,并签订了退房合同,该局也按合同约定退还该家庭原购房款26余万元。但该家庭在收取了退房款后至今仍恶意霸占住房,虽经市住房和建设局与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催退,仍拒绝搬离,并对上门执法人员进行人身威胁。鉴于此,该局准备通过司法途径强制收回该套住房。
??于某某家庭在领取房款后不仅不主动退出住房,还威胁执法人员,影响非常地恶劣。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住房保障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不仅需要加强监督执法,更需保障性住房业主守诚信,遵法规,在各方形成合力情况下共同维护好住房保障秩序。 文/郭启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