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不满康王路地陷赔偿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丘欣
2013-03-22
提要:  康王路地陷过去近两个月,补偿工作已经完成过半。但有受影响的市民提出疑问:对于地陷间接造成的损失,如医药费和误工费,应不应该获得赔偿呢?  家住杉木栏路18-24号的李女士,发生地陷时正在家中。听到警报,她拖鞋也没来得及换就匆匆下了楼。由于担心事故会殃及自己...

  康王路地陷过去近两个月,补偿工作已经完成过半。但有受影响的市民提出疑问:对于地陷间接造成的损失,如医药费和误工费,应不应该获得赔偿呢?

  家住杉木栏路18- 24号的李女士,发生地陷时正在家中。听到警报,她拖鞋也没来得及换就匆匆下了楼。由于担心事故会殃及自己家,她一直守在封锁线外至深夜,因此受凉还一直发烧不退。她的丈夫是巴士司机,地陷发生后,巴士公司怕其因家中事故影响情绪,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让其休息数日。李女士认为,由此产生的医药费和误工费系地陷间接造成的,施工方应该承担相关费用。

  南都记者联系了广州地铁相关工作人员,其表示,按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是承担赔偿的主体。施工单位中铁七局认为,临时安置期间房屋冰箱内的食物损坏可以补偿,而所谓发烧生病的医药费和家人休息不上班的误工费,由于临时安置期间已无偿安排食宿,其所提诉求与事故无直接关联。知悉此事后,地铁公司会督促施工单位继续与住户开展协商和沟通。

  律师说法

  即便是间接损失也有必然关联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表示,在此次地陷事故中施工方属于完全过错方,受影响的住户和商铺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应得到中铁七局的合理赔偿。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即便是间接损失,损害结果也要与侵权行为有必然关系,比如说因地陷造成房屋暂时无法居住产生的租房费用。从个案的情况看来,地陷与误工和生病的因果关系不强,不属于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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