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下月又卖地 这次真的"专供"港企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王睦广
2013-10-19
提要:  前海合作区昨日再有2宗地公告出让,将在11月27日以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起始价分别为24.23亿和9.98亿元。此前前海出让首批3宗地,无一被香港本土企业夺得,引发深港合作的担忧,最新土地出让面向真正意义的港企,要求竞买人已在前海注册企业,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须为在香港注册的...

  前海合作区昨日再有2宗地公告出让,将在11月27日以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起始价分别为24.23亿和9.98亿元。此前前海出让首批3宗地,无一被香港本土企业夺得,引发深港合作的担忧,最新土地出让面向真正意义的港企,要求竞买人已在前海注册企业,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须为在香港注册的企业。

  面积、起拍价小于早前土地出让

  早前前海以一次竞价方式成功出让过3宗地,此次将改为拍卖方式。

  前几个月,前海分别以51.9亿、71.8亿和109亿元的价格顺利出让了首3宗地,并两度刷新深圳市总价地王纪录。有声音就认为,前海出让的每宗土地体量大,导致总价高,给竞买人带来很大资金压力,建成后企业为加快回笼资金又可能影响招商质量,土地出让模式可调整。最新公告出让的2宗地面积和起拍价都远小于早前的土地出让,相信可减轻竞买人压力,此外,前海管理局在土地出让前已进行了摸底,相信此次出让可以更适应企业的用地需求。

  设置门槛提针对性要求

  前海主打深港合作特色牌,此前前海首批3宗地的出让,却没有香港本土企业竞得土地。特别是第3宗地出让,要求竞买人在港交所上市,导向性明显,结果香港本土企业缺席竞买,由华润置地竞得,引发外界对前海深港合作方面的疑虑。为吸引真正香港企业参与前海开发建设,前海调整策略,此次出让的2宗地只面向真正的港企。

  在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方面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企业,可独立或联合申请竞买此次出让宗地:已在前海深港合作区注册成立从事供应链管理、商品展示交易、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及相关贸易等经营业务之一的企业;其母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须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企业,且2012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应符合上述条件,且竞买申请人或联合竞买各方的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同一家法人机构。

  为避免此前卓越一家一次独得2宗地的情况,此次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同时申请竞买多宗地块,但T 102-0244宗地竞得人不得参与竞买T 102-0245宗地。

  焦点

  主打“产业导向”牌办公物业70%限自用

  早前前海有2宗地出让没有设置产业发展方面的要求,也引来疑虑,担心前海土地沦为地产盛宴,不能达到设想的产业发展目标。前海最新公告出让的2宗地主打“产业导向”牌,在出让条件的设置上有多个相关要求,其目的是引入有标杆性的产业项目,并避免写字楼被散售。

  要求包括:竞买人竞得后,须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前海管理局签订本宗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等。

  此外,本次出让宗地建成后,办公楼物业中的70%限自用,该部分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前海管理局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产业需求情况,优先购买竞得人拟转让的物业,竞得人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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