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土告字[2011]018号
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2011)015号 | 宗地面积: | 123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定海区盐仓街道昌洲社区新建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交地时现状为净地 | |||||
| 备注: | 其他规划指标以舟山市规划局于2011年5月12日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在舟山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29日 至 2011年09月26日 到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29日 至 2011年09月26日 到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2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9月26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08月29日08时00分 在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通过资质审查申请人达三家以上(包括三家)的,实行拍卖出让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另行通知;不足三家的,实行挂牌出让方式出让,挂牌出让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设底价。竞得者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竞得者须在出让金支付期限内开具收款收据向我局申请办理转账手续;未竞得者,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收款收据向我局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580)2280951
开户单位: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
开户银行:定海区农行
银行帐号:89405031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1-08-29
截止时间:201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