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读者杨先生咨询:去年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一手房,近期开发商通知取房产证。但没有想到的是,开发商要求再交5000元才可以领证,我想不明白,此前该付的款都已经交齐了,为什么还要交这5000元?而开发商的解释很含糊。究竟该不该交?  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美舟...
读者杨先生咨询:去年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一手房,近期开发商通知取房产证。但没有想到的是,开发商要求再交5000元才可以领证,我想不明白,此前该付的款都已经交齐了,为什么还要交这5000元?而开发商的解释很含糊。究竟该不该交?
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美舟:杨先生最好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知悉收取5000元的具体原因。开发商无缘无故要求购房者缴纳这5000元,解决的途径有两个:一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放商归还房产证;二是到房管局重新补办房产证。
广东正始律师事务所律师麦褒峰:杨先生需搞清楚开发商收取这5000元的原因,有可能是开发商垫付的一些费用不够。第一,可以去房管局了解沟通,申请补办该房产证。第二,开发商若没给出任何名目而无故收取5000元,杨先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返还房产证。此外,开发商只是替业主代领房产证,而房产证领取的正常程序是业主个人亲自去房管局领取,因此开发商无权扣留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