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前海发展改革管理职能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12-12-29
提要:深圳特区报讯(记者王蕊)昨日,前海管理局与市发改委举行职能交接仪式,并签署《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改革管理职能交接备忘录》。 根据交接备忘录,前海合作区范围内的发展改革管理职能交由前海管理局负责,前海合作区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发展改革职能,维持现行体制不变。 此外,双...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王蕊)昨日,前海管理局与市发改委举行职能交接仪式,并签署《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改革管理职能交接备忘录》。

  根据交接备忘录,前海合作区范围内的发展改革管理职能交由前海管理局负责,前海合作区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发展改革职能,维持现行体制不变。

  此外,双方还建立定期联系和沟通协调的工作制度和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规定之内的发展改革管理职能的交接工作。

  据悉,前海合作区发展改革管理权由市发改委交接到前海管理局的公告将于近日在媒体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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