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读者王先生问:  原来我和父母住在一起,房子是父亲单位的房改房,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我哥我姐婚后另置新房。2006年我的生母去世,后来父亲再婚,搬到女方家里居住。不久,父亲和再婚老伴又买了新房。我和妻子小孩住在原来老房子里。  现在父亲...
读者王先生问:
原来我和父母住在一起,房子是父亲单位的房改房,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我哥我姐婚后另置新房。2006年我的生母去世,后来父亲再婚,搬到女方家里居住。不久,父亲和再婚老伴又买了新房。我和妻子小孩住在原来老房子里。
现在父亲已经年老,他打算将老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哥哥姐姐也同意,请问是否可行?如何办理?我现在住的老房子,后母是否有份?父亲和后母买的新房,我们兄妹是否享有份额?
律师:
1、你父亲名下的老房子过户到你名下是可以的,只要你父亲和哥哥姐姐到公证处做一份放弃继承的公证,再办理一份继承权公证书,就可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2、现在的老房子属于你父亲和去世母亲的共同财产,与你后母无关,你父亲如果和后母离婚,后母无权分割该房产,如父亲去世,按法定继承则后母有权继承该房产中属于你父亲份额的部份(如房产己过户到你名下除外)。3、父亲和后母买的新房,在你父亲百年以后,按法定继承你们可继承房产中属于父亲的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