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布廉租住房保障服务指南(2015版)

来源:新浪地产
2015-04-07
提要:??4月1日,市房产局发布《合肥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服务指南(2015版)》(以下简称《指南》),对廉租住房保障新的准入条件、申请方式、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租金补贴保障标准、摇号配租方法等做出详细说明和指引。??根据《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合政[2013]11号)和《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41日,市房产局发布《合肥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服务指南(2015版)》(以下简称《指南》),对廉租住房保障新的准入条件、申请方式、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租金补贴保障标准、摇号配租方法等做出详细说明和指引。

??根据《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合政[2013]11号)和《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合政办[2013]5号)精神,《指南》指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9元;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未婚者应与其父母共同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无直系亲属的未婚者,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实际居住人口分摊面积,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实际发放金额在扣除分摊面积后实行差额租金补贴。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只可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不予发放租金补贴。

??同时,《指南》明确,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享有优先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1、申请家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

??2、申请人是年满60岁的孤老;

??3、申请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及以上等级)

??4、烈军属家庭,家庭成员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以及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

??5、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详细情况,广大市民可致电或登录合肥市住房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 61.133.142.125:8001 /ahinfo/)查询了解。(保障处)

??附: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4693063

??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5682090

??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3357282

??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5635301

??经开区明珠房产中心:63830857

??新站区建设发展局:65777080

??高新区建设发展局:65869526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6266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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