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来源:新浪乐居
2013-07-23
提要:  一、经济适用住房  准入条件: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

  一、经济适用住房

  准入条件: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收证明。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二、限价商品住房

  准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一)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或年满28周岁、个人收入3.5万元以下,且无自有住房的家庭或单身居民;

  (二)非成都市户籍,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申请材料:家庭成员户籍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非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的,还应提交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三、公共租赁住房

  准入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可申请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一定期限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

  (三)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申请材料:户籍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员工诚信申报承诺书等。

  用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员工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存档备查。

  申请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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