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创业高地 泸州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

来源:新浪地产
2015-07-06
提要:??日前,泸州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到2017年基本形成科学完善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构建起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把泸州建设成为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创新创业高地的目标。??《意见》从财税优惠、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财政资金引导...

??日前,泸州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到 2017 年基本形成科学完善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构建起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把泸州建设成为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创新创业高地的目标。

??《意见》从财税优惠、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财政资金引导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旨在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

??关键词:

??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

??继续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除国务院决定或法律法规继续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和涉及市场主体机构设立的审批事项及依法予以保留的外,其余涉及市场主体经营项目、经营资格的前置许可事项,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

??关键词:

??财税优惠

??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企业凡用于创新、研发的投入和引进高端人才并直接从事创新与研发工作的人员工资薪金,可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加大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政策的落实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用于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依法免征进口税收。对企业申请、维持专利和购买国内外专利技术的支出计入无形资产,准予依法摊销。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独立法人企业研发机构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依法落实技术转让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返乡农民工、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等群体创办个人独资企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创新创业。

??关键词:

??财政资金引导

??设立市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 5000 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开展创新券补助试点等。

??市、县(区)、园区要统筹现有各项支持创新创业的专项资金,通过后补助、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融资贴息)、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对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文化科技融合等科技服务业项目和平台建设给予支持。放宽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关键词:

??拓宽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

??对注册地和募投项目均在我市的科技型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首发上市的,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融资板挂牌的企业,按照市政府已出台的鼓励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一系列文件,视不同情况给予25万元—250万元定额奖励,对投资我市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投资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并积极帮助争取省级奖励资金。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 10 万元,对个人发放的贷款,扩大反担保的范围或取消反担保,由财政给予贴息。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 2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50%的贴息。

??关键词:

??鼓励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补贴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如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给予 1 万元创业补贴。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支持,在高校或地方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 1 万元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不超过 10 万元。

??实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组织我市 18-40 岁的创业青年向团省委争取 SYE 项目扶持,通过项目评审的创业青年,将获得团省委 SYE 办公室发放的 3-10万元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并一对一匹配志愿者导师开展创业帮扶。

??实施“四川省妇联‘春蕾绽放’女大学生创业微计划”,鼓励各高校女大学生争取省妇联“基础培训 创业实践 个性化定制”套餐培训,通过项目评审后实行落地孵化。

??实施“科技创新苗子培育计划”,采取“导师 科技创新苗子”和“人才 项目”的培养方式,选择我市范围内的高校在校学生、3年内毕业生,以科技项目的形式资助其在我市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和发明创造。

??关键词:

??支持各类能人创新创业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在创业期间可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农村低保对象在创业期间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扶持网上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关键词:

??激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增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对新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研发服务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创新型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3 万元奖励。

??关键词:

??建立专利申请绿色通道

??支持我市创新创业者的专利申请、授权专利,对新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用(含实质审查费),按实际缴费额给予一定补助;对新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资助 3000 元、800 元、400 元;对新授权的涉外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同一专利资助最多两个国家和地区),所需资金从市级专利资助资金中列支。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市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对为我市企业代理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受理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 1000 元/件的资金补助。

??支持专利实施转化和产业化,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引进核心技术获得发明专利独占许可权),并在本市范围内实现产业化且销售收入达 2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上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项目补助;帮助企业注册和培育商标,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5 万元,所需资金从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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