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严打“ 两违”“风暴行动”纵深开展之时,8月26日本版以《它们缘何能在“风暴”中不倒?》 为题,对市清理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小区内违法建加行为进行了曝光,引起市民们的广泛关注。这些违法建筑是否被拆除?谁是恣意侵占公共空间行为背后的支撑和重要推手?记者再次展开深入追踪和分析。
少数违建当事人开始自拆
市清理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被曝光的小区违法建筑中,只有极少数违建当事人进行自行拆除,绝大部分仍处于观望状态。柳北区长风路1号面积433.48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目前正在自行拆除,预计中秋节后拆除完毕。鱼峰区屏山大道339-1号京港小区3-5栋343号 、城中区桂中大道6号“龙城世家”小区4栋3楼楼顶的违建当 事人均承诺近期自行拆除。
这名负责人说,被曝光的小区违法建筑工地中,城中区海关南路2号“兆安·现代城”别墅区7号 、海关南路2号“兆安·现代城”别墅区5号;柳北区雅儒路362号天江丽都2栋2单元1704号天台 、广雅路北三巷13栋9号;柳南区南苑小区3区22号和23号 、东苑小区四区57号;鱼峰区汇金壹号小区5栋1单元13-6号 、汇金壹号小区5 栋1单元13-2号。目前均暂未有拆除动向。
该负责人表示,市清违办已下发通知,对这些违法建筑督办,年底前完成拆除。
凡被“两违”办列入重点督办范围的违法建设,要在规定期限进行拆除,在规定期限内未拆除的,由各城区政府 、新区管委会请示市政府,可延期一次,时间为一个月,延期后仍未能及时拆除的,市清违办将移送市纪委,由市纪委介入调查 、督办。
“搭售”公共空间为哪般 ?
经市清理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小区违法建筑形式多样,用途多多,较为隐蔽。
具体表现形式为以下几种:侵占小区公共绿地违建“私家花园”、在楼顶公共平台违建“自家别墅”、在原有合法基础上加层出租等。
在严打“两违”“风暴行动”中,城管执法部门遭遇了“潜规则”:一些房开公司为促销向业主“搭售”可利用的公共空间,这些公共空间最后往往成了业主们的“私家花园”。实际上,购房合同中并没有把这些公共空间写入其中。
正因为隐藏有这样的“潜规则”,小区内的违法建筑此起彼伏,屡打不绝。
因为房开公司的误导促销,业主们都认为这些公共空间属于整套房子的一部分,应当允许搭建。有些业主看到严打“两违”正当时,索性把违建的房屋随整套房子一起卖掉,给拆违工 作增加了难度。
市清理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遏制小区的违建,物业必须加强监管,禁止违法建设的施工人员 、材料等进入辖区。有关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禁止违建房屋交易,对于已经发生违法建设的房屋,一经查实,住建部门要采取限制房屋产权登记 、抵押等措施,督促违法建设的产权人主动接受处理。对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要“冻结”,使得房屋交易 、过户等无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