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被转租收回不容易 签合同最重要的就是细节

来源:南湖晚报
作者:沈佳琪
2013-08-13
提要:  王益把一间门面房租给了四川人钱忠,而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钱忠又把门面房租给了福建人刘生,悄悄当起了二房东。如今,房主王益要收回门面房,可在原先的合同中双方有约定,不能轻易解除合同;而现在的房客刘生生意刚刚有点起色,也不舍得放弃这个门面房,况且他也有合同在手。这样一来,似乎这...

  王益把一间门面房租给了四川人钱忠,而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钱忠又把门面房租给了福建人刘生,悄悄当起了二房东。如今,房主王益要收回门面房,可在原先的合同中双方有约定,不能轻易解除合同;而现在的房客刘生生意刚刚有点起色,也不舍得放弃这个门面房,况且他也有合同在手。这样一来,似乎这套门面房的实际处置权就落到了二房东钱忠的手上。于是,当事三方找到晚报老娘舅朱玉根来评判。  

  房东收房为涨租金

  王益与钱忠之间的合同,签订的合作期限为4年,其中第一份合同的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以后每年一签,月租金为1900元。

  就在今年,钱忠与刘生也签了一份合同,期限为2013年4月10日至2016年4月9日。不仅如此,除了门面房,钱忠在合同中还写明,把7米长的广告牌、9个照明灯、1台空调、1台饮水机、1台太阳能热水器等也租给了刘生,每月租金为700元。这样一来,等于钱忠把每月1900元的店面房租金“转交” 给王益后,自己每月还有700元的稳定收入。而据知情人讲,刘生实际交付给钱忠的房租,每月不止1900元。

  王益说,他如今想要收回门面房,完全是因为租金的原因,“外面的房租每年都在涨,如今3年多过去了,我想把门面房收回再租出去,这样房租也能跟着涨一点。”

  二房东转租有理由

  老娘舅向二房东钱忠了解情况。钱忠出示了与房东王益签订的一份合同,尽管合同是一年一签,但合同文本中注明了一条:在租赁期内,若因乙方(钱忠)经营不善,在保障原租金的情况下,允许乙方转租,允许合同更名。

  “我做得很到位的!”钱忠振振有词,“原先约定的4年租期还没到。在经营期间,因为种种原因,我没把业务做起来,亏了一部分,现在把房子租给刘生,我收一点设施租金,弥补一些损失,没什么不可以吧?”

  钱忠原本开的是美容美发店,转租给刘生后,刘生开始做足浴生意,在一番努力下,生意渐渐有了些起色,刘生决心把这家店好好经营下去。由于刘生与钱忠的经营内容属于同一大类,为图方便,足浴店现有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全部是钱忠的。“如果要变更的话十分麻烦,再说我和钱忠是签了合同的,要到 2016年才到期。”刘生说。  

  一针见血开“处方”

  老娘舅听完三方的叙述后,针对不同的对象,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房东当初可能是出于尽快把房子租出去获益的想法,对一些细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结果留下了‘后遗症’;作为二房东的钱忠,与房东签约4年,可与刘生的合同却签到了2016年,可以说,与刘生签的这份合同是无效的。按惯例,钱忠应把自己原有的装修、设施一次性转让给刘生,同时与房东解除租房关系,现在弄了个‘装修出租’,坐收租金,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作为刘生,长期租用钱忠的一系列证照也不太妥当,而钱忠把执照随便借给他人经营,万一出现什么状况,钱忠也难脱干系。”

  三方对老娘舅的分析和看法表示认同,认为老娘舅把一些他们原先根本没有考虑的“变数”讲得很清楚。最后,三方达成协议:王益与钱忠的租赁合同尽快解除;刘生支付2.05万元,一次性买断钱忠的所有装潢和设施;王益和刘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刘生尽快办理属于自己的证照。

  (文中三方当事人为化名)  

  老娘舅感言

  这类有二房东出现的租赁纠纷,有逐渐增多的趋势。房东与可能变成二房东的房客之间的合同相当关键,条款必须要仔细推敲,面面俱到。

  在现实生活中,二房东“人间蒸发”、卷款跑路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对他人负责,房东与房客的合同相当重要,要确保细致严密。

  (通讯员 沈佳琪 漫画 张利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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