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号”禁令 购房资格证明前置须在摇号前开出

来源:现代快报
2013-09-19
提要:  市长表态言犹在耳,房产部门就迅速作出反应。昨晚,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的通知》,剑指个别楼盘的“炒房号”现象,要求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度,这意味着一个家庭一次最多只能有两个购房资格。>>>9月2...

  市长表态言犹在耳,房产部门就迅速作出反应。昨晚,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的通知》,剑指个别楼盘的“炒房号”现象,要求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度,这意味着一个家庭一次最多只能有两个购房资格。>>>9月28日乐居看房团报名入口

  进入“金九”,南京楼市火爆异常,楼盘开盘动辄“日光”,甚至部分高端豪宅也出现富人抢房的现象。一房难求,让消失多年的“炒房号”现象再起。据了解,在个别楼盘中,一些购房者为增加摇中概率,不惜多交诚意金,购买多个认购号;还有售楼员怂恿购房者多拿号,并暗示可将摇中的号高价倒卖给其他购房者,并许诺只要花钱就能进行更名。南京楼市的怪相频出,也引起了江苏省住建厅的重视。上周,住建厅已专项调研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南京市住建委组织人员对市场的供求矛盾和房价上涨过快原因进行详细分析,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热点新闻:南京房管局发布四大措施 炒房号、避限购将遭严打】

  昨晚的《通知》中要求,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度,《预售合同》中的预购人要与《认购协议》中的预购人保持一致,不得更改《认购协议》中的预购人姓名(配偶除外)。这意味着,今后买房人到楼盘去认购房源,多认领号将不能再转让,一个家庭最多只能夫妻两人参加认购。

  还有一个重要的新举措是:签订《认购协议》前应查验预购人的购房资格,凡采取摇号方式进行认购的,参加摇号认购的购房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这意味着,今后买房人参加摇号之前,就必须到房产部门去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只能凭着这份证明才能参加摇号。这样,资格证明被前置后,“炒房号”的难度也将增大许多。【热点新闻:66城房价环比涨 前八月南京累计涨幅11.98%】

  此外,通知还重申了两点内容:

  禁止介绍或引导购房人规避住房限购措施,不得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骗取购房资格。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热点新闻:微闻联播:儿女眼巴巴看着房 以房养老是否有明天】

  商品房预售款(含定金)须全部存入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不得存入其他账户,监管额度以内的预售款必须用于后续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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