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威海网讯(记者牟文婷)近日,城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禁止发布印刷品广告的场所,违规散发广告传单,被区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办要求立刻停止散发行为,并回收广告传单。文登自5月底开展违规散发小广告和宣传品专项治理以来,已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禁止违规散发小广告整改通知书。??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区城...
??威海网讯(记者 牟文婷)近日,城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禁止发布印刷品广告的场所,违规散发广告传单,被区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办要求立刻停止散发行为,并回收广告传单。文登自5月底开展违规散发小广告和宣传品专项治理以来,已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禁止违规散发小广告整改通知书。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区城乡建设局与区城管执法局、环卫处联合执法,旨在营造文明整洁的城市环境,有效制止乱贴、散发户外小广告的行为。根据《关于加强小广告专项治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对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散发小广告和宣传品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治理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警告处理,并要求回收所有散发广告,约谈企业负责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在年底资信评价时予以扣分处理,并由工商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降低其资信等级。市民如有发现城区内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非法散发小广告,并对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可拨打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631-8931777进行投诉。
??根据相关通知精神,房地产企业违规散发小广告的违规行为包括在车站、码头、广场及城市道路周边等公共活动场所,向过往行人、旅客等散发广告传单;未经批准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店铺墙体及门窗、楼道、管线和树木上张贴宣传品或商业性广告等。
??“对影响城镇容貌、违规散发小广告的行为,一旦发现,将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区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希望各单位、门店、住户,自觉维护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主动制止和清理在各自管理区域散发小广告,以及权属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施上乱贴小广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