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4年至今,深圳海关兴建了10余个福利房项目,单身宿舍、两居室、三居室,楼梯房、高层住宅,品种各异,数量繁多。“这么多项目,可以和小型地产商媲美了。”据悉,深圳海关未享受过购房优惠的员工被全部覆盖,且尚未进入海关工作的人员,都已在保障计划之内。
尽管国家部门和地方政府兴建、分配福利房的例子媒体已披露不少,但像深圳海关这样一家单位兴建10余个福利房项目的例子还是罕见。如果说在1998年房改之前,其兴建福利房还算允许的话,之后则明显违规。
2006年,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以及监察部联合下发《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要求“从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防止部分单位变相福利分房。”然而从报道看,深圳海关在2008年、2009年仍在进行福利分房。这是典型的“顶风作案”,让相关政策禁令沦为“废纸”。
深圳海关变为“福利房开发商”,至少暴露了三个问题:
其一,房改后福利分房的“尾巴”不仅没有割掉,而且还很长。据悉,深圳海关未享受过购房优惠的员工被全部覆盖,且尚未进入海关工作的人员,都已在保障计划之内。这种“全保障”现象,说明某些部门某些系统,已成为一种“独立的福利王国”,脱离了国家政策约束。
其二,深圳海关的特殊身份,或许让其钻了监管漏洞。有律师表示,深圳市政府虽明文规定,各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为本单位职工建、购住房。但海关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深圳海关是否受深圳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约束,不好评论。由此来看,深圳海关可能钻了监管漏洞,由于其是中央驻深圳行政事业单位,中央监管鞭长莫及,而深圳方面可能不敢管或管不了。由此不禁要问,是否有其他地方的中央垂直单位,也存在这种情况呢?
其三,有关部门没有真正落实房改政策以及相关禁令。尽管1998年房改政策出台和2006年《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出台,当时获得舆论一致肯定和好评,但近年来屡屡曝出福利分房等新闻。如果每一项住房政策落到实处,无疑,深圳海关不能也不敢为自己大肆兴建福利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