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珠海市国土资源局今日发布公告,按照国家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总体部署,经珠海市政府同意,珠海市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据了解,广东省中山、深圳、广州、顺德四地已正式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公告显示,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更名为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珠海市不动...
??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
??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和渔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影响?
??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
??原有关职能机关核发的各类产权证是否仍然有效?
??原有关机构发放的各类产权证仍然有效。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原则,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即目前市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仍然有效,没有变更和交易不用换发新证。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都有哪些?
??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哪些不动产权可依法办理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在哪种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是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是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