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租房客抢劫中介女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杨秀伟
2013-08-05
提要:  南都讯记者杨秀伟通讯员李晓瑜江门市一家桑拿中心的厨师林某,为高利贷所迫铤而走险,冒充租房客先后抢劫两名女中介,其间以“只要钱,不杀人”胁迫受害女子配合交出银行卡及密码。蓬江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认定林某抢劫2.2万余元,决定对其处以6年徒刑。 &...

  南都讯 记者杨秀伟 通讯员李晓瑜 江门市一家桑拿中心的厨师林某,为高利贷所迫铤而走险,冒充租房客先后抢劫两名女中介,其间以“只要钱,不杀人”胁迫受害女子配合交出银行卡及密码。蓬江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认定林某抢劫2.2万余元,决定对其处以6年徒刑。

  林某来自广西,案发前在江门市一家桑拿中心做工。其曾因手头紧张而借高利贷,后无法及时归还,且欠款越滚越多,受到高利贷债主逼迫。林某自感走投无路,遂铤而走险决定抢劫钱财。他在一家房屋中介所看到销售员佩戴着黄金饰物,认为有利可图,随后准备了刀具、封口胶、铁丝等作案工具。

  今年1月18日下午2点多,林某来到位于蓬莱新村的这家房屋中介所,谎称需要租房。其后中介所张女士向其推荐位于蓬莱路一处住宅,并带林某现场看房。进入房间后,林某掏出尖刀,突然伸手勾住张女士脖颈,并告知“只要钱,不杀人”,胁迫张女士配合。林某随后将张女士推到床上,使用铁丝将其手脚捆绑,并用封口胶缠住嘴巴。林某将张女士随身携带现金480元及一部手机、一对黄金耳环抢走。得手后,林某将这对黄金耳环送到金铺,打成了一枚黄金戒指。

  一个月后,林某故伎重施,于2月20日下午在梧岗里某物业公司谎称租房,以同样的手段抢得房地产销售员雷女士的现金180元、两台手机和两件黄金饰品。抢走这些财物后,林某还逼迫雷女士讲出3张银行卡密码,当日17时16分,林某在幸福新村一家银行使用雷女士的三张银行卡取出存款21200元。在林某离开后,雷女士拼命挣脱捆着双手的铁丝,成功脱困打电话报警。

  蓬江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林某以暴力、胁迫的手段抢劫作案二次,抢得财物共价值25224.13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如实供罪,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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