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日阳光置业项目频频曝黑幕 金日唐郡前景颇堪忧

来源:新浪乐居
作者:KO
2015-09-29
提要:??2014年5月15日,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新青威路西、崇阳路南的城镇住宅用地在城阳土地矿产交易大厅进行拍卖出让。最终,该地块被青岛金日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时至今日,该地块已经被金日阳光置业打造成名为金日唐郡的居住社区。??据了解,金日唐郡所在的地理位置还不错,位于城阳比较繁华的商圈。但是一个发展...

??2014年5月15日,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新青威路西、崇阳路南的城镇住宅用地在城阳土地矿产交易大厅进行拍卖出让。最终,该地块被青岛金日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时至今日,该地块已经被金日阳光置业打造成名为金日唐郡的居住社区。

??据了解,金日唐郡所在的地理位置还不错,位于城阳比较繁华的商圈。但是一个发展前景本该非常明朗的项目近日却遇到了“麻烦事儿”。不断有业主爆料该项目乱收费、伪学区房、合同附加霸王条款等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金日唐郡遭曝光 

??是偶然现象还是普遍情况?

??不日前,有业主在网站发帖称“城阳金日唐郡欺瞒业主,业主退房遭刁难”。帖子称自己是金日唐郡最早一批交定金的业主,但是在后续发现该项目不仅是伪学区房,而且公摊比例过高、物业费、车位费定价不靠谱、合同附加霸王条款、刁难退房等问题。

??其实,金日阳光置业在青岛不仅有金日唐郡一个项目,位于城阳城区北部的金日紫都也是该企业开发的项目,已经在2012年开盘。入住三年之后,该项目的业主好像也遇到了不少问题。

??已经交诸使用多年的项目,也出现这种物业乱收费、物业管理混乱等问题,难道只是偶然现象吗?如果是偶然现象,为何金日唐郡也有多个附加的霸王条款,将购房者的权益置之度外呢?

??不仅如此,在购房者觉得金日唐郡收费不合理要求退房时,又遭到了阻挠。有业主爆料称:“从六月份开始,已找金日唐郡工作人员协商多次,得到的结果依然是定金不退!5000元认筹金不退!房屋维修基金退还手续办理不协助! ”

??偌大的一个开发商竟然将推诿做挡箭牌,买房时热情周到,服务全面;要求退房时便爱搭不理,推来推去。这样的房企、这样的售后,不仅让人对金日唐郡的未来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购房是大事,购房者在初次购房时更应该擦亮双眼,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在遇到有侵犯权益的问题时,更应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千万别太轻信售楼人员“我们的优惠明天就结束”之类的花言巧语。开发商卖房时的承诺一定要尽可能地写进合同里,以备不时之需。羊毛出在羊身上,别让那些低价蒙蔽了你的眼。

??律师有话说

??物业费不合理问题: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拿出收费合理的规定,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收费的合理依据,业主有权拒交,如果符合物业收费标准和法律法规规 定的,业主应当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果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了保护物业,免得其他小区效仿,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这边的。至于物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业主用相机、手机等留下时间、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定(订)金问题: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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