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尔金引发PCB行业大地震

来源:粤港信息日报
2013-05-27
提要:当丙尔金的存在与否、含毒与否这两个问题明朗化,这堆乱麻已经被斩得差不多了。如果丙尔金实际是不存在的,而且是剧毒的,这是学术作假,那丙尔金事件就是史上最大的乌龙。

  自PCB行业信息网5月4日持续发出有关丙尔金引发PCB行业大地震等报道以来,PCB行业信息网一直坚持“本网站作为行业的门户媒体,虽然无法和公安部门一起在第一线冲锋陷阵,但是我们会始终坚定不移地秉持“中立、公信”的原则,不偏信;不偏听;实地走访;认真取证,以能最真实地、最原汁原味地还原整个事件。”的原则来报道丙尔金深陷“剧毒门”的事件。

  PCB行业信息网的看法:

  到笔者辍笔的这一刻,丙尔金事件仍未结束,相反,随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在4月28号郑重声明从未出具过有“该产品属实际无毒产品”结论的检测报告、而涉事公司三门峡恒生科技在“五一感谢信”中仍然坚持自己的清白后,这个事件反而显得更加错综复杂、扑朔迷离。更让此次事件显得越来越神秘的是,不管是公安部门、发改委、协会……到目前为止均还没有人站出来对这件事情定性。

  这件事件,是不能定性,还是不敢定性?

  姑且不论这两种可能性,哪种几率更大。此次事件可能涉及大量剧毒的化学物流入生产线上后又从生产线上不经处理流向外界,人命关天,影响巨大,我们迫切需要理清思路,还原事件真相。

  笔者重新梳理了丙尔金事件前前后后的大小事,逐层抽丝剥茧,将本次事件简化成以下几点:

  第一、从科学层面上说,我们首先需要确定丙尔金这个新物质是否是真的存在?它的分子结构式是否经得起所有人推敲?

  目前“利益说”、“阴谋说”、“垄断说”声浪不小,但是,科学无关利益,无所谓阴谋不阴谋,从科学的角度,它的答案是唯一的。

  而对于新物质的存在鉴定,国际上有一套完整的规定。我们国内的认证机构是否已经足够完善,水平是否能够与国际接轨?对丙尔金所做的一系列认证是否符合这套国际规定?

  第二、如果丙尔金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新物质 ,那么这种新物质究竟有没有毒?是含有剧毒还是微量毒或者是完全属于无毒的清洁材料?

  如果丙尔金无毒。那么新物质经过使用后会不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的物质?这些是否经过了反复的严格认证?

  此前他们表示丙尔金“无毒无氰化物”并得到多个权威机构认证。但是疾控中心在4月28日声明此前从未为此物质出示过无毒证明让这次事件再添疑窦,难道是三门峡恒生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为了把丙尔金打造成光鲜夺目的金牌产品而给它加了不少假包装?若是如此,那它身上穿的到底有多少层是“假金衣”?

  如果丙尔金含毒,是不是在使用的过程中能发生化学反应化解毒性?假设如此,丙尔金仍然属于清洁材料。但是不管丙尔金含剧毒还是微量毒,它们在使用的过程中要经过众多的生产车间工人,务必要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那么丙尔金的生产商给出的操作指引是否对此有明确告知?

  再者,这种新物质既然已经得到国家部门的明令推广,那么在推广之前它的配套工艺是否足够完善?丙尔金不能单独用于电镀或化学镀,它配套的添加剂是否已经成熟?覆盖面是否足够广泛?相关部门在推广之前有没有向基层企业、基层部门采集过足够的意见?

  当丙尔金的存在与否、含毒与否这两个问题明朗化,这堆乱麻已经被斩得差不多了。

  第三、 如果丙尔金是不存在的,那么这里就蕴含着两种可能。一可能是学术不端,故意造假;也可能是学术无能,无意造假。

  如果是学术不端,故意造假,这些人竟然敢在剧毒物上面做假文章,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是草菅人命,罪大恶极!如果被查明属实,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果是学术无能、无意造假,这又是另一回事。坊间有人猜测,送去检测的丙尔金样本可能是涉事公司的虚晃一招,目的就是取得相关认证后能够光明正大并且便利快捷地使用氰化物品。如果是如此,相关部门也要为这次不严谨而造成的严重后果买单。

  除了在样本上出问题,也可能是因为现阶段国家科研机构研发能力有限,从而造成了这次纰漏。

  第四、 江门市江海区公安分局在博成科技查获22瓶丙尔金后,三门峡恒生科技研发有限公司的律师承认那些确实是他们公司的产品,不过那些产品是被贴错了标签。这里又延伸出两个可能性:这些产品是无意被贴错标签,还是有意被贴错了标签?如果是有意被贴错标签,是不是应和了该公司一级经销商的那位兼职销售员的说法,三门峡恒生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因为市场需求突然增长,但该公司的产能扩充步伐没有相应跟上,故此他们采取了“掉包术”,将氰化金钾和柠檬酸钾的混合物当做清洁材料丙尔金来卖?如是这般,三门峡恒生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实在是太利欲熏心。

  不管如何,将含有剧毒氰化物的产品“贴错标签”这件事情怎么看都不算是普通的民事了,而是一起重大事故,造成的后果可能是极其严重的。数量不菲的剧毒氰化物流出,仅仅被轻描淡写地描述为被贴错标签,这也说明了该公司的氰化物管控已经失控,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出来整治,三门峡恒生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对此也要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这是“史上最大的乌龙”还是“史上最小的误会”?

  丙尔金事件发生之后,在行业内引起轩然大波,大家对这件事情议论纷纷,并形成了利益说、学术说、垄断说、阴谋说等等版本,精彩程度不亚于百家讲坛。

  在我们看来,如果仅仅是利益说、垄断说,这是钱能解决的问题,不过就是个小误会。

  但是如果丙尔金实际是不存在的,而且是剧毒的,这是学术作假,那丙尔金事件就是史上最大的乌龙。而摆这个乌龙的,上至国家发改委、省长、行业协会,下至一个流水线上一个甚至对氰化物的毒性都不甚了解的车间工人,牵涉之深,涉及之广,让世人见笑。

  而笑过之余,我们都要沉静下来深深反思。

  第六、虽然丙尔金事件在本阶段还未能完全定性,但是这件事牵涉的可能是剧毒物,人命关天,是一分钟也不能拖的!即使暂且不能下结论,但是难道不需要先采取阶段性的措施?

  到目前为止,很多相关的国家部门、公安部门、行业协会、当事者等都在玩“潜水”,不冒泡也不发声,这在于我们民众看来无疑是一件恐怖又不负责任的事情,至少要有一个阶段性的说明吧?

  在此次事件发生后,香港金属表面处理协会以及香港线路板协会(HKPCA)有针对此事向业界发文提醒,不管这件事背后有多少流言蜚语,这个举动对于行业而言是有益的。

  第七、就事论事 推动体制改革

  丙尔金事件发生后,暴露了许多体制上的问题。通过这件事情,我们的相关部门理应有所触动、有所反思。从根源上说,我们要检讨新物质的发布机构是否已经足够成熟?发布流程是否完整?新物质的发布是否能通过国际的认证?在全国推广之前,是否需要更多地听取下面的意见?就案件发生后而言,我们要检讨,当有类似这种争论性的事件出现时,是否需要一个更好的对外平台?这样起码能够及时、透明地让民众了解到某些需要清楚的事实。而像这种特大事件,影响特别大的,是不是要考虑推出阶段性的措施来控制局面?毕竟使用者是被动的,如果这是剧毒物,他们把剧毒当无毒而不加小心,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总而言之,这是一件人命关天的大事!这是关系到无数人民生命的大事!这是关系到我们生存环境的大事!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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